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旗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性質和任務的象征。旗面為紅色,象征革命勝利;左上角綴黃色五角星,周圍環(huán)繞黃色圓圈,象征中國青年一代緊密團結在中國共產黨周圍。團的重要會議以及團日活動可以使用團旗。
團旗由來
團旗征集
1949年4月,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(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舊稱)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。團中央根據代表的要求,作出了制定團旗、團徽、團歌的決定,并在1949年5月15日《人民日報》頭版上刊登了《征求團旗、團徽、團歌啟事》。在此后的一個月里共收到100多種團旗圖案。
團旗確定
經毛澤東、周恩來等中央領導同志審定和黨中央批準,于1950年5月3日,團中央委員會在《人民日報》上發(fā)表了關于頒布團旗的決定,并登出了團旗圖樣,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旗由此確定。1950年5月4日,作為中國共青團標志的團旗,出現(xiàn)在五四運動31周年紀念活動的青年隊伍之中。[1]
團旗的使用
《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》第三十條規(guī)定:“團的重要會議以及團日活動可以使用團旗”。團旗的具體使用方法如下:
(1)團的各級大會和代表大會、團員大會、舉行新團員入團宣誓和向新團員頒發(fā)團員證的會場,可以懸掛團旗,也可以同時懸掛黨旗。團旗和黨旗同時懸掛時,黨旗應懸掛在面向的左方,團旗懸掛在面向的右方。
(2)各級團委、團支部組織的各種團日活動可以使用團旗,在重大節(jié)日期間,共青團各級機關的門口,只懸掛國旗,不懸掛團旗,懸掛國旗時,要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團旗為長方形,長與高為3:2,通用的尺度有三種:
(1)長288厘米,高192厘米;
(2)長192厘米,高128厘米;
(3)長96厘米,高64厘米;
團徽,即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徽,以團旗,齒輪,麥穗,初升的太陽及其光芒,寫有"中國共青團"五字的綬帶構成。它象征著共青團在馬克思列寧主義、毛澤東思想的光輝照耀下,團結各族青年,朝著黨所指引的方向奮勇前進。
團徽的頒布
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徽,是經黨中央審定批準,于 1959年5月4日 "五四"運動四十周年之際,由黨中央委員會頒布的團徽。
團徽的內容
團徽的內容是:團旗、齒輪、麥穗、初升的太陽及其光芒,寫有"中國共青團"五個字的綬帶。團徽的涂色為金紅二色。團旗的旗面和綬帶為紅色,團旗上的五角星和環(huán)繞它的圓圈、旗邊、旗桿、齒輪、麥穗、初升的太陽及其光芒;中國共青團"五個字均為金色。
團徽的象征意義
團章的第三十二條規(guī)定:團徽"象征著共青團在馬克思列寧主義、毛澤東思想的光輝照耀下,團結各族青年,朝著黨所指引的方向奮勇前進。"更詳細點說,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徽,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的標志。它象征著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,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親切教導下,緊密團結全國青年、高舉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旗幟,朝著黨所指引的方向奮勇前進;它象征著中國青年一代繼承中國人民的革命傳統(tǒng),發(fā)揚艱苦奮斗精神,永遠忠于祖國、忠于人民、朝氣蓬勃、奮發(fā)向上。
團徽的使用
團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代表會議的會場,團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代表會議的會場,可以懸掛團徽。
共青團中央和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委機關的會議室,可以懸掛團徽。團委機關門口,不懸掛團徽。團的省級以上委員會以"共青團號"命名的火車、輪船、汽車、電車等,可以懸掛團徽。
共青團各級組織在自己頒發(fā)的獎狀、獎旗、獎章、證書、光榮簿和其它榮譽性文書、證件上,在團的報刊上,可以加印團徽。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徽可制成徽章,頒發(fā)給共青團員佩戴。
頒發(fā)佩帶
團的徽章由團的基層委員會保管。團支部接收新團員以后向上級團委報送新團員名單時,領回團的徽章。在入團宣誓時,由基層團組織發(fā)給新團員每人1枚。
團的組織也應發(fā)給團的各級委員會委員(包括兼職委員)和團委機關中的黨員干部每人1枚團的徽章。非黨團員的干部和勤雜人員,不得發(fā)給團的徽章。
共青團員應自覺地佩戴團的徽章。各級團委機關中的黨員干部,也可以佩戴團的徽章。佩戴徽章的位置,在左胸前。團員遺失團的徽章,可以申請補發(fā)。
團員被開除團籍時,應交回團的徽章。
團員不能主動將團徽贈送外賓。如果外賓主動向團員索要團的徽章,團員可以將自己的徽章作為紀念品贈送給外賓。但事后應及時向團組織報告,并申請補領團的徽章。